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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为重大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罪逃逸的认定

添加时间:2022年8月29日 来源: 金华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tjjtpclvs.cn/

 赵炳贤,金华合同律师,现执业于浙江丹溪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如何认定为重大交通事故

  一般来说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的话只需要承担民事赔偿,但是如果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话则可能要承担刑事了。所以下面是为大家介绍关于如何认定为重大交通事故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



  一、如何认定为重大交通事故


  重大交通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交通事故。


  依刑法133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


  第一档为:发生重大事故:  而这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的;


  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的;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重大事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重大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


  三、重大交通事故的赔偿


  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残疾辅助器具费、鉴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主要有:


  如果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营养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近亲属因处理丧事产生的交通费、近亲属因处理丧事产生的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没有住院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近亲属因处理丧事产生的交通费、近亲属因处理丧事产生的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法律规定,重大交通事故是指造成一定人员死亡亦或是造成一定人员受重伤的情况,当然还有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交通事故。为大家带来关于如何认定为重大交通事故的相关知识。若大家还有其他疑问亦或是其他问题,欢迎咨询。







交通肇事罪逃逸的认定

  车辆越来越多了,交通事故也就随着上升了。在交通肇事后,很多人第一反应是选择逃逸,而不是去救受害者,不是去自首。但是,交通肇事罪逃逸要怎么去认定呢那么,接下来由为大家带来与交通肇事罪逃逸的认定有关的知识吧,以供大家参考!



  一、交通肇事罪逃逸的认定


  第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第四,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第五,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第六,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第七,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过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第八,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二、交通肇事罪逃逸量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至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这里要注意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所谓;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的;


  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的;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2、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解释》,;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但刑法理论上对;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形成了诸多不同的观点。本书认为,;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心理态度应限于过失,因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为保持犯罪构成的纯洁性,其加重构成的心理态度也应是过失。故《解释》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第2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三、交通事故逃逸立案标准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的;


  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的;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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