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合同纠纷律师

联系电话:13819919323
律师信息
赵炳贤-金华合同纠纷律师照片展示

赵炳贤律师

  • 律所:

    浙江丹溪律师事务所

  • 电话:

    13819919323

  • 地址:

    浙江省金华兰溪市振兴路508号B座1002室

您的位置: 首页> 文章详情

签了合同之后发现买贵了,可不可撤销?怎样才算重大误解合同?

添加时间:2022年8月29日 来源: 金华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tjjtpclvs.cn/

赵炳贤,金华合同律师,现执业于浙江丹溪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签了合同之后发现买贵了,可不可撤销?

合同在日常生活中很常见,大到买房、买车,小到我们平时坐公交都存在着合同关系。虽说常见有时也不免出现签了合同之后才发现合同里约定的内容并不是自己想要的,如果能协商解决的那当然是最好的,但是更多的时候是无法协商解决,此时不少人就想那解除合同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那不解除合同,采用撤销应该是没问题的。


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合同都可以撤销,只有合同存在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五种情形,才是属于可撤销的合同。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对于合同的重要内容产生错误的认识,并且基于错误认识而订立的合同。常见的是在购买某样东西的时候,购买人以为购买的物品是价值不菲的,在签订合同之后才发现是赝品,不值自己支付的价款。


二、显失公平的合同


显失公平是指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明显不符合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的合同。这是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了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而使另一方的利益严重受损的一种情形。比如,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由于限制行为能力可以签订纯获利益的合同还有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合同,那么超出其年龄和智力的部分实际上就是另一方利用了自己的优势而使未成年人的利益受损。


三、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虚假事实或者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陷入错误而订立的合同。其中告知虚假事实属于积极欺诈,隐瞒真实情况属于消极欺诈。比如,在转卖车辆的过程中,车主隐瞒车辆存在故障的真实情况,于买受人签订转让合同。


四、因胁迫订立的合同


胁迫是指一方当事人直接以物质性强制或精神性强制迫使对方与自己订立合同。最常见的就是一方威胁对方说如果不与其签订合同的,就将对方干过的丑事公之于众。


五、乘人之危的合同


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某种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并作出违背其真意的意思表示。比如,甲看中了乙家的一副名画,苦苦哀求,甲也不愿意将画卖给乙,有一天甲的父亲突然病重急需用钱,甲向乙借钱。乙同意借钱,但条件是以画抵钱,甲为了救父亲,无奈之下只能同意了。


最后,具备了可撤销的条件的,并不是通知对方撤销合同就可以了,是要到仲裁委员会或者是法院申请撤销合同,而且是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申请撤销,过了期限的撤销权消灭。



怎样才算重大误解合同?

在买卖交易中,由于交易条件的错误认识,时常会达成重大误解合同,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但是生活中,有些人其实不知道什么是重大误解合同,更不知道当签订重大误解合同后,要怎样做,才能保障自身权益。


在实践中,重大误解合同应该满足以下四大条件:


1、必须对合同主要内容发生了重大误解。


如果仅仅对合同的非主要条款发生误解,并且不影响合同的目的及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则不构成重大误解。


例如电脑买卖合同,价格就是其核心条款,若由于卖方对价格的错误认识,以远远低于市场价达成了交易的,就是对合同主要条款发生重大误解,这时,就构成了重大误解合同,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


2、误解人因为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


即误解人的误解与其意思表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在买卖交易时,当事人仅仅存在误解是不够的,还必须因误解做出了相应的行为。


例如店员将高档手机误认为低档货“贱卖”了,那么店家与购买者之间达成的手机买卖合同,就可以是重大误解合同。


3、误解是由误解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


即误解人的错误认识不是源于对方当事人的遗错行为,而是由于自己的不谨慎。


在买卖交易中,对商品的错误认识,应该由于自己原因造成的,而不是交易的另一方。因为那种情况下,有个更好的词语,叫做欺诈。


例如购买者基于对电脑价格的误解,以数倍于市场价格的金额主动买下了电脑,那叫做误解,而店家对电脑价格进行了隐瞒、甚至诱导的,就是欺诈。尽管两者都可以撤销合同,但是性质和后果完全是不同的,这点需要注意。


4、误解是误解人的非故意行为。


在此不允许当事人以重大误解为借口,而实属于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行为来撤销合同。


误解的本质,是意思表示不真实。说白了,那就不是自己本来的意愿,自己从来没有想过那样做。如果是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签订买卖交易合同的,就不能构成重大误解合同。


生活中,要是因为重大误解而签订了买卖交易合同的,可以及时和对方协商撤销合同,各自返还相应的财产,有过错的人给予对方适当赔偿。但是若对方不同意或提出不合理要求的,建议最好尽快收集证据资料,找个专业合同法律师,到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联系电话:13819919323

Copyright 2018-2024

金华合同纠纷律师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备案 网站支持:中国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