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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代理,受托人超过委托权限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有效吗?代理合同明确不得转委托,代理人转委托的行为有效吗?

添加时间:2022年8月29日 来源: 金华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tjjtpclvs.cn/

赵炳贤,金华合同律师,现执业于浙江丹溪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隐名代理,受托人超过委托权限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在隐名委托他人办事时,受托人超越委托合同的约定的委托权限,擅自与第三人签订合同的情况,并不少见,事情可大可小,只是隐名委托人一般没有追究而已。但在涉及房屋买卖、贵重大件商品买卖等情况时,就有必要清楚第知道隐名代理的受托人超过委托权限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了。


受托人超越委托权限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


在隐名代理中,受托人超越委托权限与第三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实质上是一种无权代理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因无权代理行为而达成的合同,虽然成立,但是是否发生效力,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受托人超越委托权限而第三人签订的合同,需要得到委托人的追认才能发生效力,否则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不利后果,由受托人与第三人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如果受托人越权订立合同给委托人造成损害的,委托人可以要求受托人予以赔偿。若双方协商不成的,委托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受托人予以赔偿损失。


解决方案:协商或诉讼


1、隐名代理的受托人超越代理权限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对委托人而言是有利的,或至少是没有损害委托人利益的,那么协商后,委托人可以认可合同的效力,选择履行合同。


2、若合同有损委托人利益的,三方可以协商修改合同,重新订立合同或解除合同关系。


3、如果协商不成或委托人无意履行该合同的,可以不认可该合同效力,由受托人承担合同相应的责任。委托人如因此遭受损失的,还能要求受托人赔偿损失。


事实上,不管是委托人、受托人还是第三人,在因此类合同发生纠纷时,我们建议最妥当的是咨询专业委托代理合同律师后,根据律师专业律师的处理意见作进一步处理,该赔偿的赔偿,该诉讼的诉讼。



代理合同明确不得转委托,代理人转委托的行为有效吗?

在较为正规的代理合同中,有些人会约定不得转委托的条款,确保由代理人处理委托事务,但某些代理人处于种种个人原因,会把委托事务交由第三人代办,这时是不构成转委托的,相关责任由代理人承担。


所谓转委托,就是代理将本应亲自处理的委托事务交由他人办理的行为。这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但必须征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事后追认,又或者是某些为了被代理人利益不受损害的紧急情况,否则不构成转委托合同关系,其后果由代理人承担。


因此,代理合同中双方明确约定不得转委托,是当事人之间的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合法有效的,双方都应该遵守,否则就需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也就是说,代理人违约找他人代办事宜的,不构成转委托合同关系,其后果由代理人承担,同时代理人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代理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当然了,要是代理人在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事务前,征得被代理人同意的,那么就是表示双方同意变更代理合同,代理人找他人代办委托事务就构成了转委托合同关系,被代理人对第三人代办委托事务的行为负责。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下发生纠纷的,代理人必须有证据证明被代理人同意更改合同约定,允许代理人转委托,否则代理人违约。


因此,代理合同合同不得转委托的,代理人最好不要私自转委托,后果严重,最妥当的是与被代理人详细协商再做决定。要是已经因转委托事宜发生纠纷的,在无法协商处理时,可以向专业合同律师详细咨询,合理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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