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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鉴定申请书书写规范 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你懂吗?

添加时间:2022年8月14日 来源: 金华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tjjtpclvs.cn/

 赵炳贤,金华合同律师,现执业于浙江丹溪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交通事故鉴定申请书书写规范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书的格式是什么遭遇交通事故之后,难免会受伤。在伤者康复之后,就需要提交一份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书。那么,交通事故鉴定申请书书写规范如何呢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也欢迎大家的阅读,一起探讨。

  一、交通事故鉴定申请书书写规范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岁,民族*族,单位***市***公司员工, 地址***省***市***区***街***委***组, 电话********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岁,民族*族,单位***市***公司员工, 地址***省***市***区***街***委***组, 电话********

  请求事项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

  事实和理由

  :200*年**月**日**时**分,被申请人驾驶*a*****号***牌小汽车在国道***线加***米处将申请人撞伤。经****市交警支队调查,作出第****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申请人负此起事故的全部。经****医疗机构鉴定,申请人身体****部位造成***伤,经住院治疗,现已医疗终结。申请人认为交通事故造成申请人的人身损害已达伤残程度。

  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特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委托伤残评定机构申请。并请向申请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定机构,供申请人选择。

  此致

  ****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人:

  二00 年 月 日

  附 1、交通事故认定书

  2、医疗鉴定

  3、病历

  4、相关材料

  二、伤残鉴定的内容

  1、可对伤残级别进行鉴定

  伤残级别的鉴定是我们计算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赔偿项目的重要依据,一般在委托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后,才能准确的计算赔偿款。损害程度从轻到重对应的伤残级别是10级到1级。鉴定出来的伤残级别直接影响到受害人的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赔偿项目的具体金额。

  2、可进行后续治疗费的鉴定

  后续治疗费主要是指受害人出现需要后续治疗或者康复的治疗费用,可以在进行级别鉴定时一并提出委托鉴定。

  后续治疗费的索赔依据一般有三种:医疗证明、鉴定结论或者是后续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所以,为了减轻受害人的负担,可在实际发生前申请鉴定一次性索要赔偿。

  3、可对护理级别进行鉴定

  需要对护理级别进行鉴定的情况一般是受害人出院后仍不能自理,或者是伤残级别出来后确定需要依赖别人协助才能生活。护理级别直接影响护理费的数额,而出院后的护理费一般依据护理级别进行计算。护理分为了四个级别,分别是一、二、三、四级护理,与伤残级别一样,级别数字越低,赔偿的数额越高。

  4、可对误工时间进行鉴定

  这里的误工时间仅指受害人,不包括受害人的近亲属。需要对误工时间进行鉴定的情况是,受害人受伤后接受治疗至痊愈所需要的休养时间究竟要多久,一般针对没有伤残级别的受害人,有伤残等级的受害人按法律规定误工费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实践中,没有伤残级别受害人的误工时间是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依据,在医院未出证明,或者受害人认为医院的证明不符自己实际的情况,可以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对误工时间进行鉴定。误工费的数额则直接受误工时间的鉴定结果影响。

  以上就是给大家介绍的交通事故鉴定申请书书写规范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读者有需要可以按格式进行填写。如果大家在这方面遇到了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你懂吗?

  在交通事故中遭受人身损害的,为解决损害赔偿事宜,受害人一般都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但是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呢实在刚刚受伤的时候还是出院的时候,或者是在提起诉讼的时候为大家介绍相关内容。

  伤残鉴定在把握鉴定时限上,要以医学上公认的鉴定时限为依据,但是普通百姓不具备专业知识,很少有人能搞清楚医学上公认的鉴定时限是什么时候。下文中,就为您详细介绍什么时候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更合适。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机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对这一问题已经很明确。该规定第3.2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上面所说应以治疗终结作为伤残鉴定时机,那么什么是治疗终结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治疗终结是医学概念,属于医学范畴,应当由医学专业人士出具意见,任何非专业人士不能仅从简单的生活眼光对之作出不科学的理解,否则,是对科学的无知,或者是对公平正义的有意亵渎。

  1、治疗终结: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当事人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伤残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2、鉴定时机: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的治疗终结之时,或确因损伤所致并发症的治疗终结之时为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伤残鉴定。

  需要提醒您的是:由于受害人遭受的伤残程度不一,导致住院时间有长有短。受害人做伤残鉴定的,一般以三个月为限,病情严重的需要更长时间。受害人需要定残的,应当在三个月之后提出。

  二、确定伤残鉴定时机应注意问题

  1、对于损伤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如涉及中枢或周围神经系统损害、视听功能障碍、关节功能障碍、毁容、可能出现并发症影响鉴定结论的,在并发症和后遗症没有确定之前,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不宜过早,否则,伤残鉴定的等级低于实际的等级,对伤者不利。

  2、对于损伤不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应在治疗终结即出院后马上进行,因为有些疾病随着时间推移,会导致伤残级别降低,甚至达不到伤残级别了。

  3、对需要做第二次手术的伤者,应该在第一次手术完毕出院后立即进行伤残鉴定。因为,如果等到第二次手术结束才去做伤残鉴定,可能已经达不到伤残级别。如有的伤者一定要等取完钢板后再去做伤残鉴定,大部分都没有伤残级别。

  临床伤情稳定是治疗终结的普遍原则。并不是某些人提出的待;内固定;取出之时即为治疗终结,内固定取出仅仅属于后期治疗,治疗终结时间要视骨痂生长情况而定,应以医学眼光看待。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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