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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不还款什么时候可以起诉?保证期间等同于债务履行期间视为未约定保证期间吗?

添加时间:2022年8月29日 来源: 金华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tjjtpclvs.cn/

 赵炳贤,金华合同律师,现执业于浙江丹溪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债务人不还款,什么时候可以起诉?

  债务人不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在确定无法协商的时候可能就会想通过法律途径来要回欠款,然而却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到法院起诉,除了到法院去告还有没有其他什么途径可以要回钱。


  其实,债权人到法院去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之前可以向法院申请发支付令。


  申请支付令是一种比较简便地督促债务人还款的方式,适用于债务明确,而且已经到期了,但是债务人就是不还款的时候。


  债权人向法院书面申请后,法院在审查确定无误后,会向债务人发支付令,如果债务人没有在15日内没有异议的,就要按照支付令的内容支付欠款。


  支付令的申请不需要花费债权人过多的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等,还有就是,日常中的人有些并不是存心不还款或者出于面子的考虑,并不愿意打官司,用法律文书去督促对方,也可起到让对方还款的目的。


  当然了,如果款项较大,债务人恶意不还款的,债权人并不在意诉讼费用还要程序麻烦的,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起诉的时间就看双方有没有约定还款日期。


  1、双方约定有还款日期的,债权人可以在债务人逾期未还款的两年内到法院起诉,过了这个时间的,诉讼时效已过,债权人起诉的法院不再受理。


  2、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债权人最长可在二十年内到法院提起诉讼。


  需注意的是,债权人到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可能会发生中断,如经催告还款后,诉讼时效就中断,过后重新计算。欠款期间债权人有过催款的,债务人不能以诉讼时效经过作为抗辩理由,不履行还款义务。



保证期间等同于债务履行期间视为未约定保证期间吗?

担保合同中,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债务履行期间的情况时有发生,甚至约定担保责任至债务人还本付息时为止的现象也有出现。很多人也不会觉得这有什么问题,认为合同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就行了,双方都按照约定处理担保事宜就可以了。但事实并非,这些约定是大大的有问题,因此而引发的担保合同纠纷很常见,甚至不少最后都只能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处理。


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债务履行期间的,视为无约定


生活中,很多担保人愿意提供担保,往往会约定一个非常短的保证期间,如等于债务履行期间,甚至早于债务履行期间,目的就是想早点免除担保责任。如张三在2016年10月20日借钱给李四,约定一年后还,王五作保,约定的保证期间也是自签订合同时起一年的,这就显然会导致保证期间等于债务履行期间了。


但法律已经明文规定,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因此如上述例子,王五与张三即使在担保合约定保证期间为一年,也会因违法而无效,当李四在2017年10月20日依然不还钱时,张三可以从该日起6个月内要求王五履行担保责任。


所以在担保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债务履行期间的,不仅不能缩短背负担保责任的时间,反而适得其反,大大地延长了承担担保责任的时间。


此外,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责任至债务人还本付息为止等类似条款的,也是不可取的。


现行法律也已经明文规定,担保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例如上述例子,假如张三不同意王五一年保证期间的要求,最终双方约定王五的保证责任至李四还本付息为止的,同样视为双方无约定,当李四在2017年10月20日依然不还钱时,张三应从该日起2年内要求王五履行保证责任,逾期未提出要求的,王五免除保证责任。


当制订、签订担保合同时,双方最妥当的做法就是不要出现类似条款,以免双方因保证期间而发生不必要的纠纷。若已经实际出现这种情况的,甚至引发纠纷的,双方可以先协商处理,争取达成一致协议解决保证期间问题;当双方协商不成的,涉及数额有很大的,我们建议尽早委托专业担保合同律师协助处理,能追偿的追偿,该免责的免责,尽可能维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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