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合同纠纷律师

联系电话:13819919323
律师信息
赵炳贤-金华合同纠纷律师照片展示

赵炳贤律师

  • 律所:

    浙江丹溪律师事务所

  • 电话:

    13819919323

  • 地址:

    浙江省金华兰溪市振兴路508号B座1002室

您的位置: 首页> 文章详情

合同法解除合同情形 单方解除合同需要赔偿吗

添加时间:2023年1月1日 来源: 金华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tjjtpclvs.cn/

  赵炳贤,金华合同律师,现执业于浙江丹溪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作风严谨、言辞犀锐、思维缜密,素以敬业和执着著称。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合同法解除合同情形

  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双方的意思表示要一致,还要约定好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等。合同法解除合同情形接下来,来为您详细解答这个法律问题,希望大家在看完下面的内容后,能够了解一些关于合同解除方面的知识。

  一、合同法解除合同情形

  法定解除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民法典中撤销合同包括哪些情形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撤销合同包括以下情节:

  1.存在重大误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存在欺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存在胁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4.显失公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仍应当承担担保,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单方解除合同需要赔偿吗

  当人们与他人签订的一些需要正在推进的合同,但却因为一些特定事由或者是自身的特殊原因而一直不履行,甚至单方面解除合同,这时可能会给惊一方造成损失。那么单方解除合同需要赔偿吗接下来就由为大家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单方解除合同需要赔偿吗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单方解除合同的,如果是非法解除的,就会构成合同违约,要按合同的约定或者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

  二、解除合同的流程

  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不因此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就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依约定或依法定解除合同,当约定条件出现或法定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如果选择解除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若对方当事人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如以机动车辆、船舶、不动产为标的的建设工程合同,解除时应当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三、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承担主要债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联系电话:13819919323

Copyright 2018-2024

金华合同纠纷律师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备案 网站支持:中国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