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发生交通事故,占用者
添加时间:2018年5月30日 来源: 金华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tjjtpclvs.cn/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1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公路法》第46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所以,对由于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给道路的安全通行造成严重障碍,因此发生的交通事故,占用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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